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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讓公共空間變“流量秀場”(人民時評)

金 歆

2025年11月24日08:23    來源:人民網-人民日報2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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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規則設計上盡可能包容新事物,在文明規范上凸顯協商與尊重,在法律約束上更加精細化,方能更好地將社會發展的活水導向制度文明的河床

  

  公共空間是人們交往互動、共享生活的重要場域。然而,隨著短視頻、直播等網絡業態興起,一些公共、半公共空間被不當使用,成為“流量秀場”。

  比如,地鐵車廂內,有人支起簡易理發工具拍攝短視頻博取流量﹔大學生宿舍裡,部分學生不顧室友感受徹夜直播﹔博物館裡,有博主為拍“氛圍感視頻”頻繁調整機位,影響他人參觀……類似行為不僅擾亂公共秩序,一些情況還存在涉嫌侵犯他人隱私等問題。公共空間中的越界、違規行為,亟待治理。

  身處公共空間,就要恪守一定的行為邊界,這種共識是維系社會和諧秩序的基石。不過,每當新技術、新應用融入日常生活,往往會對公共空間的形態、功能及人際互動模式產生復雜的影響。如微博、微信、直播等數字應用的普及,孕育了線上新公共空間,一定程度上重構了社交模式,也對人們的言行規范、隱私保護意識等提出了新要求。

  良好的社會治理,往往是在動態發展中尋求新的平衡。當一些新問題初露端倪,法律規范難免有一定滯后性。比如,對一些涉及網絡與現實兩個公共空間的行為,現有管理規則針對性不足。公共場所管理和網絡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規,雖涉及“禁止喧嘩”“禁止破壞設施”“不得侵害他人名譽、隱私和其他合法權益”等內容,但對於“拍攝路人是否需要告知並取得同意”“直播音量如何界定”等新情況新問題缺少明確規定。

  解決時代發展進程中的新問題,是一個技術倫理、法律法規與公民素養協同演進的過程。不同觀念在博弈與碰撞后,共識逐漸顯現,最終固化為人人必須遵守的法律規范。因此,化解治理末端的社會問題,要回到文明意識的源頭想辦法。在規則設計上盡可能包容新事物,在文明規范上凸顯協商與尊重,在法律約束上更加精細化,方能更好地將社會發展的活水導向制度文明的河床。

  塑造公共空間的新規范,要注重疏堵結合,既維護創新創造的空間,又守護公共秩序的底線。一些網紅扎堆的城市公園、博物館、文化館等,不妨劃定“直播互動區”“允許拍攝區”等,配備隔音設施和管理人員,盡量減少對他人的干擾。相關平台可通過行為提示、警告限流等方式,引導規范網絡主播等內容生產者的行為。堅持審慎包容,同時強化協同自律,線上線下空間都將閃耀社會公德的光芒。

  厘清公共空間的行為邊界,還要以精細化的制度建設,持續消除模糊地帶,既有序引導也有效問責。結合網絡業態發展特點,應進一步細化相關“負面清單”與“責任清單”。比如,對人員密集的區域,明確禁止開展影響他人正常活動和合法權益的拍攝、直播等﹔對一些半公共空間,要求遵循知情同意原則,直播時間、設備音量等應與他人協商溝通。在不斷明確管理規則和行為規范的基礎上,及時懲治少數蓄意違規、屢教不改者,才能讓文明守法成為共同的堅守。

  公共空間是社會文明的鏡子。在公共場合,看到他人的合理需求,尊重他人“不被打擾的權利”,是必備的素養。流量時代,注意力成為稀缺資源。學會“調焦”,既眺望遠方的詩意和美好,也關注身邊的人與環境,我們將在彼此看見、相互珍視中,創造一個更加井然有序、溫馨和諧的社會。

  《 人民日報 》( 2025年11月24日 05 版)

(責編:彭曉玲、任一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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